您當前所在位置: 晉江新聞網 > 房產頻道 > 新聞資訊 >正文

                                                                      多地出現“骨灰房” 鄰居們怎么辦?

                                                                      www.lowflightfares.com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2024-04-12 15:10我來說兩句
                                                                        

                                                                        剛剛過去的清明節,許多人回鄉掃墓,以此來表達對逝去親人的思念。但是,在一些城市的小區里卻出現了業主購買商品房專門用來放置骨灰盒的現象,引起了熱議。這種“骨灰房”違規嗎?開發商、物業公司需承擔責任嗎?鄰居們反應如何?《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骨灰房”現象浮現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土地資源的日益緊張,一種新型社會現象——“骨灰房”逐漸浮現。

                                                                        “骨灰房”,顧名思義,指專門用來放置骨灰盒的房子。這類特殊用途的商品房,被用于存放逝者骨灰盒,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居住空間。這一現象的出現既揭示了傳統墓地資源不足的現實問題,也觸及了社會公序良俗的邊界問題,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城市化與土地資源緊張、傳統墓地成本高,是‘骨灰房’出現的主要原因。”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玉臣對記者表示,在一些大城市,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墓地價格越來越高,對于一些家庭來說,購買墓地不僅有經濟壓力,且難以找到合適的位置。所以,一些人選擇將骨灰盒存放在商品房內,認為這是相對經濟且便捷的選擇。

                                                                        “春節前我去江蘇啟東出差就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據當地的朋友介紹,由于啟東離上海近,房價又低,所以有人專門從上海過來買房。買完后并不住,而是作為‘骨灰房’。尤其是在個別位置偏遠的小區里,這種現象很多。”王玉臣告訴記者。

                                                                        為了給逝去的親人購買合適的墓地而跑遍了北京及周邊地區的李先生對記者表示,在北京,即使是一些品質一般、地理位置偏遠的墓地,價格也要十多萬元,而且購買后只享有20年的使用權,過期要續費,每年還需要支付墓地管理費。最后,他只能無奈地在河北承德購買了墓地。“雖然承德的墓地比北京的便宜,但是算下來還不如在河北固安買一個便宜點、有70年產權的小房子,那里離北京比較近,將過世親人的骨灰安置在那兒,每年前去祭拜也方便。”李先生聽說“骨灰房”后,對記者這樣表示。

                                                                        據記者了解,“骨灰房”現象在一些房價較低、離大城市較近的地區尤為突出,不少外來購房者將其作為骨灰存放之所,使得這些小區成為了特殊的“骨灰房”聚集地。

                                                                        另外,個人情感寄托和文化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骨灰房”的出現。王玉臣表示,在一些傳統文化中,人們往往希望親人的骨灰能夠靠近自己居住的地方,以便于祭拜和紀念。當墓地無法滿足這一需求時,有的人便會選擇將骨灰盒安放在自己的住宅或附近的商品房內,以便隨時緬懷。

                                                                        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商品房能否買來專門安置骨灰盒?“骨灰房”是否侵犯了其他鄰居的合法權益?開發商、物業公司負有責任嗎?

                                                                        王玉臣表示,關于骨灰盒存放的法律和政策目前還不夠完善,這導致商品房被用作“骨灰房”的現象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帶。

                                                                        北京理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久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骨灰房”涉及購房的業主、同一小區的鄰居、開發商、物業公司等主體,目前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予以規范。

                                                                        首先,開發商如果以居住用地獲得土地使用權,但事后卻開發建設“骨灰房”“骨灰樓”,并以住宅名義對外銷售,則涉嫌違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2020年修訂)》關于土地用途的規定。

                                                                        其次,雖然業主對其住宅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住宅使用由業主自主決定,但是如果業主購房出于安置親屬骨灰等用途,并非用于通常理解的居住,這實則改變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同樣涉嫌違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2020年修訂)》。另外,業主行使權利時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在居住用房放骨灰等行為涉嫌違反《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則。

                                                                        最后,物業公司的權利義務來源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如果“骨灰房”業主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危及到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那么物業有義務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同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保護廣大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表示,個人購買商品房專門放置骨灰盒的行為,違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睹穹ǖ洹访鞔_規定,業主對其住房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在行使這些權利時,不得危及住房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因此,將商品房改為“骨灰房”,可能給鄰里帶來心理壓力,影響社區居民的心理和情緒。

                                                                        “《殯葬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也明確規定,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小區業主在安置家屬骨灰盒時有義務遵循最基本的公序良俗。”上海誠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大成表示。

                                                                        可要求恢復房屋居住用途

                                                                        如果發現有人將商品房作為“骨灰房”,小區的其他業主該如何做?是否有權利其要求恢復原樣?王久成認為,面對“骨灰房”現象,鄰居可以采取多種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可以向物業管理部門或相關機構投訴,也可以以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將房內恢復至居住狀態。另外,鄰居享有知情權,根據住房合同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如果遇到“骨灰房”,可以與房屋出賣方或者出租方協商解決,比如要求解除合同,終止履行、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協商不成時,可訴至法院解決。

                                                                        另外,張大成表示,曾用作“骨灰房”的房屋如果再進行售賣,賣方應該履行房屋用途的告知義務。“在房屋內安置骨灰,和房屋內出現過謀殺、自殺等情況一樣,屬于一些人會介意的情況,買家應該對該情況享有知情權。”

                                                                        “‘骨灰房’現象是一個敏感而復雜的社會問題,已經引發了大量糾紛,并指向了法律和倫理的調整短板。”王久成建議,相關部門應當對喪葬行業亂象進行整治,通過立法等方式明確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邊界,通過法律等手段促進殯葬服務行業改革,引導大眾轉變理念,選擇樹葬、花葬、海葬等安葬方式,減輕喪葬壓力和負擔,達到生者“住有所安”與逝者“死有所葬”的平衡,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記者 孫蔚)

                                                                      標簽:骨灰房
                                                                      責任編輯:陳子漢陳子漢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并遵守相關規定。
                                                                      你至少需要輸入 5 個字    昵稱:       
                                                                      特別說明:轉載內容(即來源未注明“晉江新聞網”或“晉江經濟報”的稿件)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如果您認為轉載內容(即來源未注明“晉江新聞網”或“晉江經濟報”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權益,請您來電或來函告知,并提供相關證據,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房源出售信息 更多>>
                                                                      久久人人操|欧美日韩精品综合一区二区|亚洲无码视频黄片|AV网站全